Monday 23 June 2008

不說最後一句話

有位高傲的富婆,在一家非常昂貴的餐廳裡,一直抱怨這樣不對,那樣不好。
侍者耐著性子直賠不是。
但這位富婆的氣燄反而越發囂張,隨而指著一道菜對侍者說:「你說,這叫做食物?我看連豬都不會吃!」
侍者終於按捺不住,對這位富婆說:
「太太,真的是這樣嗎?那麼,我去替妳弄點豬吃的來。」
一個是「心中無半點善意」,一個是「胸中無半分寬容」,
真是道盡現代人典型的交往模式。

再看看下面夫妻的對白。

丈夫:「聽妳講話就像是一個白癡。」
太太:「你難道不曉得只有這樣,你才會懂?」
「拿去洗衣店的襯衫拿回來了嗎?」丈夫問
「我是你什麼人,女傭嗎?」妻子回答
「當然不是,」他頂了回去,「你如果是女傭的話,至少應該懂得怎樣洗衣服。」

我們經常掉進一個陷阱,就是爭論必有輸贏,在所有的爭吵事件中,大家都堅持自己的觀念,將之視為金科玉律,不肯退讓。

我常開玩笑說,這就是所謂的「禮讓」…
不管自己有沒有「禮」(理),別人都要「讓」。
更重要的是雙方都不願意放棄說「最後一句話」。
似乎誰說了最後一句話,不管有理無理,誰就是勝利者,以致爭吵不休。
想解開纏繞在一起的絲線時,是不能用力去拉的,因為你愈用力去拉,纏繞在一起的絲線必定會纏繞得更緊。

人與人的交往不也一樣,
很多人只知道「得理不饒人」、「火上加油」,
卻不曉得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」、「順風扯蓬、見好就收」的道理。
結果關係纏繞糾結,常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是非對錯並沒有快樂來得重要。
快樂的秘訣就是「退一步」,先向別人伸出友善的手。
讓對方做「對」的人,並不代表你就「錯」了。
因為,當一切都好轉後,你會發現你將獲得放下的平安,
也會感到讓別人「對」的喜悅。
由此,你也做「對」了。

邱吉爾在退出政壇後,有一次騎著一輛腳踏車在路上閒逛。
這時,也有一位女士騎著腳踏車,從另一個方向急駛而來,由於煞車不住,最後竟撞到了邱吉爾。
「你這個糟老頭到底會不會騎車?」
這位女士惡人先告狀地破口大罵:「騎車不長眼睛嗎?」
「對不起!對不起!我還不太會騎車」邱吉爾對那位女士的惡行惡狀並不介意,只是不斷地向對方道歉,「看來妳已經學會很久了,對不對?」
這位女士的氣立刻消了一半,再仔細一看,他竟然是偉大的首相,只好羞愧地說道:「不好意思… 不好意思…你知道嗎?我是半分鐘之前才學會的,而教我騎的就是閣下您。」

有位智者即說:
「幾分容忍,幾分度量,終必能化干戈為玉帛。」

曾有一對父子坐火車外出旅遊,途中有位查票員來檢查乘客的車票,父親因為找不到車票而受查票員怒言以對。
事後,兒子就問父親,為什麼剛才不反目以對呢?
父親說:「兒子,倘若這個人能忍受他自己的脾氣一輩子,為何我不能忍受他幾分鐘呢?

「不說最後一句話,則可以避免紛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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